暴動案:目擊示威者燒7吋厚床墊 指揮官指約有30人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3/13 13:47

最後更新: 2018/03/13 13:4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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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任西九龍機動部隊小隊指揮官麥寧峰,今供稱目擊有人以床墊縱火。

2016年大年初一因熟食小販問題觸發旺角暴亂案,本土民主前綫前發言人梁天琦等共5人,被控暴動、煽惑暴動、非法集結等6罪案今續審,時任警方西九龍機動部隊小隊指揮官麥寧峰今出庭作供,麥表示前年年初二凌晨2時後,他於砵蘭街及快富街交界,目擊有約30名示威者以約7吋厚的床墊縱火,以及於火頭加添雜物,加強火勢。

麥寧峰又指,他當時於沒有擴音器下向對方發出警告,其後部分示威者離開。另外,他當晚又親眼目睹示威者向警方掟磚等,而他亦不停於對講機機內聽到附近的同僚要求增援,但礙於人手及裝備不足,他未能前往增援。

麥又表示,他較早時間於砵蘭街處理人群衝突時,曾目擊示威者向警方防線投擲花盆、玻璃樽等,當中一名女警的左眼被玻璃樽掟中,其後由同僚陪同就醫。

麥寧峰又不同意辯方所指,大部分時間均是黃台仰向人群說話,梁天琦只說了一兩句話。而麥早前於控方主問時指,當麥以揚聲器向人群發出警告,要求他們返回行人路時,梁天琦亦向警方作出類似警告。辯方則指,作出相關警告的是黃台仰,但麥不同意。惟其後控方向他播放相關短片,顯示作相關警告的人是黃台仰,麥才表示自己早前的證供出錯。

另外,法官今早甫開庭即向9名陪審團表示,為盡力確保審訊免受干擾,即日起直至審訊結束,於法庭內旁聽的所有公眾人士,均不得於庭內使用任何手提電話、手提電腦或類似的電子器材,但坐於記者席的記者則可獲得豁免。